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共建和谐幸福家园——孝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调查与思考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7-03 17:18:42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83号)精神,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感政办发〔2013〕25号),召开了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会,并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了市政府“十件实事”,进一步加大了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力度。
一、发展现状
1、大力推进了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会后,各地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积极推进示范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双管齐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3年全市建成示范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2个,其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3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9个。孝南区、孝昌县因地制宜、不等不靠,大力推进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分别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128个和82个,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农村养老服务覆盖30%的目标。已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般都具备了“五室一场一厨”的配套设施,即日间照料室、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健身康复室、室外活动场所和厨房(配餐间),能够较好地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2、初步形成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网络。建立了孝感96580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免费发放500部居家养老服务“一键通”手机,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键通”。在各地建立起县(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服务管理网络,重点为失能、半失能、高龄、独居、留守等困难老年人上门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理疗保健、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服务。孝南区、汉川市、孝昌县民政局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城市社区全部挂牌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3、建立健全了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各地普遍制定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制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任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护理员职责》等制度,做到了“制度上墙”、收费公开。有的社区民主选举产生老年人互助协会等组织,通过协会组织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事务,体现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实现了制度创新。孝南区、孝昌县民政局还将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编印成《民政养老服务一册通》,方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学习,提高了规范管理水平。
4、探索制定了《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 孝昌县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型、标准型、示范型三类建设标准。汉川市提出了“1115”的建设标准,即:1块牌子、1个专柜、1套完整资料、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5张床。在各地探索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制定出台《孝感市示范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和《孝感市示范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项目的建设原则、建设标准、考核内容和工作要求。
5、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初显特色。各地因地制宜,大胆实践,初步形成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如:孝南区陡岗镇袁湖村老年人互助幸福院模式;孝南区书院街城西社区居家养老与社区建设结合模式;汉川市刘家隔镇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与农村福利院结合模式;安陆市府城办事处五一社区居家养老与民办养老结合模式;孝感96580居家养老信息服务模式等。汉川市创建了“温馨家园”品牌,17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均统一悬挂“温馨家园”牌子,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模式。汉川市、孝昌县还在各养老服务中心(站)配置内容丰富的养老文化展板或图片,让老人有了家的感觉。
二、存在的问题
1、主导不够。政府的主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感政办发〔2013〕25号)后,仍有部分县市未出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文件。各地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不够,奖补资金很有限,有的还不能及时拨付到位。
2、发展不够。据统计,目前全市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16个,其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1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35个。按地域来分,孝南区168个,占53.16%;孝昌县88个,占27.85%;汉川市28个,占8.86%;其他县市只几个,发展很不平衡。
3、活力不够。有的地方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检查指导不够及时,督办推进不够有力。有的地方没有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有的地方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但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影响力不够。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活动不够经常。
4、务实不够。有的地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形同虚设,有房子、有牌子,就是不见人影子。有的设在高高的楼上,老人爬不上去,只能“望楼兴叹”。有的和社区办公用房混在一起,干部不开门,老人玩不成;干部开了门,老人也不便去。有的买了新床,置了新被,却没有老人娱乐、健身的设备。还有的是应付上级检查,啥时有检查,啥时才组织老人搞点活动。有的“制度上了墙”,看似一板一眼,却没有操作执行。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量大面广,事关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与幸福,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之纳入今年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各地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职能,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
2、突出工作重点。今年全市拟再建设城乡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3个,其中示范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4个,示范性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79个。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全年城乡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落实好市政府“十件实事”。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孝南、孝昌、汉川等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经验,促进全市平衡发展,努力实现今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70%城市社区和40%农村社区的年度目标。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和为老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覆盖全市城市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50%以上的农村社区。
3、加大资金投入。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服务质量好的市场主体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专业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通过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房屋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旅馆、招待所等改造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4、提升服务功能。有条件的社区,要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在农村,要逐步在留守老人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的建制村,建设一批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规划设计、功能设置上,既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又要立足实际适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切忌搞形式主义。
5、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引导老年人树立新的养老消费观念,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创造条件。要大力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良好氛围。(作者 李家庆 系孝感市民政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