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六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9-12 14:19:14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促进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近日,黄冈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六部门联合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督查。
本次督查以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推进会议精神为指导,对照民政部制定的《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指南》、《湖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对各县(市、区)2017年以来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重点督查:(一)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情况。督查传达贯彻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及推进会落实情况。(二)养老机构自查自纠情况。了解基层养老机构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操作手册》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查看养老机构是否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或专班,填报《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情况,是否形成一院一整治方案,服务质量是否明显改善,查看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县级是否组织专班,按要求开展实地核查。(三)养老机构整治情况。重点查看54项强制性指标未达标项目整治情况。一是制度建设及公开公示情况。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卫生、财务、人事、岗位职责、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情况,相关人员是否熟悉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工作流程。二是服务流程记录管理情况。查看养老机构及护理员是否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指南》《养老机构老年人日常护理精细化服务流程》等标准,区分自理老人、部分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制定规范安全服务、照料护理服务等流程;是否明确服务时间节点、服务内容和责任人;是否做好24小时当班、值班、查房等服务记录,痕迹管理是否到位;相关服务管理记录是否归档备查。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查看养老机构是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消防、食药、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开展整治;是否按要求安装配备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装置、简易喷淋装置等基本消防安全设施;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做到每日食品留样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是否建立了传染病预防措施。四是医养结合服务推进情况。查看养老机构是否建立一年一次的老年人体检制度,老年人健康档案是否实行一人一档,是否完善,是否与就近就便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对口合作协议,为老年人开通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五是其他涉及强制性指标服务管理情况。查看养老机构护理及餐饮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基层是否组织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及岗前培训;开展老年人入院评估、签署入住合同及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情况;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整洁情况;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情况等。(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情况。公办城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入住评估及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和“平安工程”推进情况;《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等标准贯标情况。
本次督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查看、座谈方式进行。
本次督查共派出6个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周督导检查,对全市各县(市、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全面检查,对农村福利院按30%比例进行抽查,对全市80多个养老机构进行督查。本次督查9月7日开始,9月12日结束。(黄冈市民政局 吴乾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