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研究 >> 经验交流

养老制度改革不可“选择性借鉴”

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2-27 22:20:02

    最近清华大学公开的养老体制改革方案引发了社会数轮争议。该方案主要起草人杨燕绥表示,方案主要是于2030年前,实施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的目标,而方案内容是延迟领取养老金,并非延迟退休。这又引发社会“退休即失业5年”的质疑,近日,杨燕绥回应称,领取养老金和退休的年龄不等同在国外早有案例,如目前美国政府养老金领取年龄是67岁。

 

    美国政府养老金领取年龄为67岁吗?该方案设计者显然并不了解欧美社保制度。

 

    诚然,美国政府确实在社会保障计划上设定了一个激励延后领取社安金的机制,即1943年后出生的人,可领取标准社安金年龄为66岁,1960年后出生的人,可领取标准社安金年龄为67岁。但退休人员可从62岁时领取社安金,每月只能领取标准社安金的75%,63岁为80%,64岁为86.7%,而65岁为93.3%,而若70岁领取则可获得超额部分。也就是说,美国政府的激励延后领取社安金的机制,并非67岁“一刀切”。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制度的设计只针对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计划,该社会保障计划是属于美国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其对象是面对劳动群体,且只要在退休前参加工

标签:

Copyright © 湖北养老服务信息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15021200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编:430073 电话:027-88386114  用户登录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