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荐湖北省典型创新创制养老机构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7-22 15:40:15
关于自荐湖北省典型创新创制养老机构的通知
省内各类养老机构(公办、民办):
为掌握湖北省品牌养老机构的典型创新与创制,作实湖北省品牌养老机构宣传、选送、推介工作,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简称“协会”)报省民政厅同意,拟构建“湖北省养老机构创新创制案例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荐主题。自荐养老机构的典型创新创制,应与养老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养老机构改革方向相一致,例如,养老服务标准化、互联网+养老、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一体化、养老服务升级、安全管理、运营模式创新、管理制度创新等。
2、自荐条件。具有典型创新创制的任何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公寓、老年公寓、养生公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中心、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等均可自荐,请将“湖北省典型创新创制养老机构自荐表”于2016年8月5日前,传送协会秘书处。
3、组织实施。依据各地典型养老机构推荐及自荐情况汇总,遴选典型创新创制养老机构,组织专题调研访谈(见访谈提纲),具体时间协商而定。
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襄君 牛 智
电话:027-88387563 邮箱: hbyljgxh@163.com
3.关于自荐湖北省创新创制养老机构的通知(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正式文件)
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