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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上调社会救助标准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4-26 15:53:14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念明、通讯员刘彦)鄂州市民政局近日公布,自4月起,该市上调社会救助标准。

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5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50元/月,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670元/月,市城市福利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840元/月,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提高到700元/月。

同时,鄂州市拟对低保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对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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