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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建“失独”家庭养老机构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2-20 00:15:42

    委员建议:以社区为依托,政府投入为主,建养老服务中心

 

    家里惟一的孩子意外死亡,父母均已年龄增大,不能够再生育,失去劳动力进而造成了家庭的贫困。

 

    据统计,截至2013年,沈阳市目前共有“失独”家庭4179户,没有子女供养,经济补偿较低,家庭困难成为大部分“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制还不健全,失独家庭养老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随着这些家庭的老人逐步步入老年,“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将越来越凸显。

 

    为了努力实现失独家庭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安度晚年,沈阳市政协委员刘斌建议,应该着重考虑“失独”家庭的养老保障,从增设养老机构、建设以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帮扶活动和志愿者服务等。

 

    “失独”家庭的养老服务中心应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政府无偿划拨的办法,利用闲置的或利用价值不高的房屋,修建养老服务中心。

 

    同时,政府应利用现有养老机构,改建为失独家庭服务的养老中心,通过财政的专项资金补贴养老中心的工作人员。

 

  刘斌建议,失独困难家庭人员可以比照现有的“三无”人员政策执行,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散在各级各类养老机构,费用由国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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