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建成时间 | 1958年 | 机构性质 | 公办 |
占地面积 | 33335 ㎡ | 建筑面积 | 16000 ㎡ |
床位 | 480 张 | 收费标准 | 低 1200 元/月 中 1500 元/月 高 2100 元/月 |
负责人姓名 | 潘同江 | 联系方式 | 0719-5252670 |
丹江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概况
丹江口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8年,是我市唯一一所国办社会福利机构,隶属于丹江口市民政局。在丹江口市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于二0一二年七月整体迁入位于我市右岸新城区的新院,正式成立丹江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中心加挂“丹江口市社会福利院”、“丹江口市儿童福利院”、“丹江口市老年公寓”。位于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区,距市区3.6公里。 属财政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27人,各类供养对象144人。
中心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设计床位480张。是我市唯一一所国办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集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及老年公寓于一体。坚持“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一切为了老了,为了老人的一切”的工作目标,贯彻“微笑服务、用心服务、细节服务”的服务理念。
丹江口市老年公寓主要是面向社会自费代养凡无精神障碍疾病、无传染病的老年人。公寓内部房间构造分别为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及三室一厅,房间内配有小桌椅、沙发、彩电、冷暖空调、紧急呼叫装置、消防报警监控系统及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标准卫生间,二十四小时供应热水。每层楼的走廊、卫生间、楼梯均安装了专用扶手。安装了无障碍电梯,为老人上下提供了方便。老年公寓收费标准全部按照物价局规定执行,自理老人收费1200元,半自理老人收费1700元,全护理老人收费2300元。老年公寓现已入住社会自费代养老人近50人。
丹江口市社会福利院属中心三号楼,主要职责是集中供养城市中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精神病人;配置有三室一厅的供养对象房间,统一购置床上用品,内配有小桌椅、沙发、彩电及卫生间,并且为供养对象的房间安装了紧急呼叫系统,配置公共洗澡间,热水房及无障碍电梯。
中心设立集中取暖房,活动室,内设置有棋牌室、图书室、阅览室。配有乒乓球台、室内健身器材、空调、彩电等设备。设计一间寿宴厅,专门为中心老人庆生及代养老人家属就餐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中心食堂可同时容纳一百五十人就餐,分为操作间、储藏室、配料间。内配设施齐全,如电子蒸饭柜、绞馅机、发面机、压面机、面包箱、保温送饭车、大功率冷冻柜等。食堂安装电子显示屏,每天将院民活动及院民食谱显示出来,方便供养对象对每日活动及食谱提出合理建议。每周查房情况及每月院民奖惩情况均显示在电子显示屏上。
整个福利服务中心设计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消防灭火器材、室外健身娱乐场所。并配备洗衣房、医疗室、理发室、洗衣房、缝纫室、中心超市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集中心供养对象的生活、医疗康复、孤儿教育于一体。
丹江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后,完善了丹江口市社会福利机构的整体功能。中心将一直本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服务宗旨,为老年人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综合性的服务,也使丹江口市的社会福利服务工作进一步达到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
- 全景图
- 服务设施及功能